rcep原產貨物在中轉途中需要拆分的,必須滿足兩個要求。
(1)中轉地為rcep締約方;
(2)中轉地締約方的簽證機構、經核準出口商或出口商可以簽發背對背原產地證明。并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出示有效的初始原產地證明正本或其經認證的真實副本;
(二)背對背原產地證明的有效期不超過初始原產地證明的有效期;
(三)背對背原產地證明包含初始原產地證明的相關信息;
(四)除重新包裝或裝卸、倉儲、拆分運輸等物流操作,或僅根據進口締約方法規政策要求貼標,或其他為保持貨物的良好狀態或向進口締約方運輸貨物所進行的必要操作外,使用背對背原產地證明再次出口的貨物在中間締約方不得進行其他進一步的處理;
(五)對于經物流拆分部分出口的貨物,背對背原產地證明應顯示拆分后的出口數量,而非初始原產地證明上貨物的全部數量,并且所有拆分再出口貨物數量的總和不應超過初始原產地證明上貨物的數量總和;
(六)背對背原產地證明載有初始原產地證明的簽發日期和編號。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三)上海吳淞港進口報關公司美國海運港口:休斯頓(houston,tx)港口9類危險品磷酸鋅出口緬甸清關手續深圳鹽田至西非航線各港口整柜海運船期報價進口紙張產品報關如何歸類?要求在這!紅參進口清關港口關稅 空運清關代理公司國際貨代知識(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