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根據廈門海關技術中心鑒定結果,該關所屬海滄海關此前送檢的“硬脂酸鋅”為偶氮二甲酰胺,屬于被《危險化學品目錄》列名的危險化學品。這是本月廈門海關連續查獲的第二例出口危化品偽瞞報情事。
近日,濟寧云芳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向海滄海關申報出口eva片材、鞋花、減速機等制鞋材料及機械。廈門海關對該票報關單第四項貨物“硬脂酸鋅”下達查驗布控指令。關員查驗發現,該貨柜內藏整整3噸用牛皮紙袋裝的“硬脂酸鋅”。關員根據經驗判斷其顏色形態與先前查獲的危險化學品“發泡劑”相似,疑似危險化學品瞞報,隨即要求企業取樣送危險品鑒定,并將該貨物轉移至危險品專用監管場所。
經理貨、鑒定,該項貨物合計120袋,總重量共3噸,屬于被《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列名的危險化學品“偶氮二甲酰胺/發泡劑ac”。根據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第20修訂版),屬于4.1類易燃固體。該企業并未按相關規定向海關及海事部門進行危險品申報,目前已移交后續處置。(楊翊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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