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青島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業務主管來到青島海關所屬青島大港海關,向辦事窗口提交了因報關失誤少報運費的主動披露報告及有關證明材料。海關經過審核,認可了該公司的主動披露行為,并按規定為企業減免了相應稅款滯納金,未再進行處罰和信用降級。
“我們公司一直非常重視進出口合規管理,如果因為這個失誤影響了海關信用等級,損失就太大了。”該業務主管說,多虧海關主動披露的好政策,讓企業有了糾正錯誤的機會。
海關主動披露是進出口企業、單位在進出口貨物放行后,自查發現其進出口活動存在少繳、漏繳稅款或者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情況,并主動積極向海關進行報告的一項優惠政策。海關認定后可以減輕、從輕或者不予行政處罰。
為讓更多企業享受到海關的政策紅利,青島大港海關通過多種形式宣傳主動披露政策,同時也利用下廠開展稽核查作業的機會積極向企業宣介,從而擴大政策知曉度和覆蓋面,讓更多企業了解可以從輕減輕行政處罰、可以減免滯納金等四種可以享受的“容錯紅利”。
今年以來,青島大港海關轄區共有52家企業通過主動披露方式對發現的錯誤及時進行了披露改正,有效促進企業守法自律和健康發展。
海關建議,進出口企業在通關后應進行常規性自查自糾工作,利用主動披露制度及時向海關報告自查中發現的違規問題,降低潛在的行政處罰。若企業經自查后發現違規行為,應盡早與申報地或主管地海關溝通。(張頌 孟亞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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