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裝箱的發放和交接,應依據《進口提貨單》、《出口訂艙單》、《場站收據》以及這些文件內列明的集裝箱交付條款,實行《集裝箱設備交接單》制度。從事集裝箱業務的單位必須憑集裝箱代理人簽發的《集裝箱設備交接單》辦理集裝箱的提箱(發箱)、交箱(還箱)、進場(港)、出場(港)等手續。
交接責任的劃分
(1) 船方與港方交接以船邊為界。
(2) 港方與貨方(或其代理人)、內陸(公路)承運人交接以港方檢查橋為界。
(3)堆場、中轉站與貨方(或其代理人)、內陸(公路)承運人交接以堆場、中轉站道口為界。
(4) 港方、堆場中轉站與內陸(鐵路、水路)承運人交接以車皮、船邊為界。
進口重箱提箱出場的交接
進口重箱提離港區、堆場、中轉站時,貨方(或其代理人)、內陸(水路、公路、鐵路)承運人應持海關放行的《進口提貨單》到集裝箱代理人指定的現場辦理處辦理集裝箱發放手續。
集裝箱代理人依據《進口提貨單》、集裝箱交付條款和集裝箱運輸經營人有關集裝箱及其設備使用和租用的規定,向貨方(或其代理人)、內陸承運人簽發《出場集裝箱設備交接單》和《進場集裝箱設備交接單》。 貨方、內陸承運人憑《出場集裝箱設備交接單》到指定地點提取重箱,并辦理出場集裝箱設備交接;憑《進場集裝箱設備交接單》將拆空后的集裝箱及時交到集裝箱代理人指定的地點,并辦理進場集裝箱設備交接。
出口重箱交箱(收箱)、進場的交接
出口貨箱進入港區,貨方、內陸承運人憑《集裝箱出口裝箱單》或《場站收據》、《進場集裝箱設備交接單》到指定的港區交付重箱,并辦理進場集裝箱設備交接。 指定的港區依據《出口集裝箱預配清單》、《進場集裝箱設備交接單》、《場站收據》收取重箱,并辦理進場集裝箱設備交接。
危險品出口香港報關指南如何防止加工貿易手冊/賬冊中不同項號的保稅料件串料使用危險品出口海運流程進口功能飲料清關注意事項有哪些上海進口清關|一般貿易進口上海清關時間大概需要多久?進口規范申報如何填制品牌?上海醬油進口商檢報關代理服務船舶噸位定義和計算公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