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進口汽車海關檢驗監管
海關對平行進口汽車的檢驗監管主要包括:車輛識別代號(俗稱車架號)預驗證、車輛申報、監管開箱及倉儲監管、標準符合性整改、實施檢驗和查驗、繳稅、放行及單證簽發、車輛識別代號核銷。本文著重介紹以下幾個部分:
車輛識別代號(俗稱車架號)預驗證
車輛識別代號,英文名是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縮寫為vin),俗稱“車架號”(以下簡稱vin碼),它相當于汽車的“身份證號”。它是為了識別某一輛車,由車輛制造廠為該車輛指定的代碼,由17位字母、數字組成。通過這個號碼,我們能夠了解到一輛汽車的生產廠家、品牌、車輛特征等信息。
平行進口汽車申報前,進口車商需將相關資料提交海關,海關關員登錄進口機動車vin 管理系統,對其實施車輛識別代號入境驗證管理。
一般項目、安全項目、品質檢驗
平行進口汽車進口商必須保證其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
海關在平行進口汽車入境時逐臺核查安全標志,并進行規格、型號、數量、外觀、隨車工具、技術文件和零備件等項目的檢驗;按國家有關汽車的安全環保等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實施安全、品質項目檢驗。
1.車載診斷系統(obd)檢查
對每輛平行進口汽車的obd系統進行通訊檢查,確認obd系統通訊工作正常方可進口。
2.排氣污染物檢測
排氣污染物檢測采信海關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的檢測結果。檢測結果應符合《汽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雙怠速法及簡易工況法)》(gb18285-2018)、《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載減速法)》(gb3847-2018)要求。
無法手動切換兩驅驅動模式的全時四驅車和適時四驅等車輛,不能實施簡易工況法或加載減速法檢測的,可按雙怠速法或自由加速法實施檢測。
3.環保信息公開
環保信息公開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機動車生產、進口企業應當向社會公布其生產、進口機動車車型的排放檢驗信息、污染控制技術信息和有關維修技術信息。
根據《關于開展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公開工作的公告》(國環規大氣〔2016〕3號)要求,汽車進口企業應在貨物入境前,在國家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公開平臺(網址:www.vecc-mep.org.cn,即機動車環保網)上公開環保信息,供政府有關部門、公眾和企業查詢使用。
海關總署2019年第168號公告《關于進一步規范進口機動車環保項目檢驗的公告》明確要求進口企業承擔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主體責任,確保進口機動車符合國家環保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進口企業的相關車型應符合環保信息公開要求。
越南草豆蔻進口報關流程需要哪些資料進口商準備報關單證文件汽車模具進口報關代理海運業務常用縮略語大全(三)奧地利中歐班列鐵路進口到中國報關案例進口半導體芯片報關代理流程_進口芯片資料海關行政處罰的種類代理流水線出口越南貨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