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條件下企業能申請進口不作價設備?
1、設有獨立專門從事加工貿易(即不從事內銷產品加工生產)的工廠或車間,并且不作價設備僅限在該工廠或車間使用。
2、對未設有獨立專門從事加工貿易的工廠或車間、以現有加工生產能力為基礎開展加工貿易的項目,使用不作價設備的加工生產企業,在加工貿易合同(協議)期限內,其每年加工產品必須是70%以上屬出口產品。
經營單位進口不作價設備,須在加工貿易合同(協議)中列明進口不作價設備的條款(即列明外商以免費方式提供,不需加工貿易經營單位付匯進口、也不需用加工費或差價償還設備款)。